基地办(实训中心)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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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2-02  

 

河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冀基地办〔2020〕1号

 

 

                            

 

基地办(实训中心)新型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宣传指导工作的通知》,按照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结合实训基地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按照学院工作安排,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高和健全实训基地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疫情能力,确保实训基地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实训基地正常建设运营工作和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秩序。

二、组织机构

设立基地办疫情防控组,下设各工作小组,全力做好基地办(实训中心)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和稳定工作,具体如下:

基地办疫情防控组长:杜凤顺

基地办疫情防控副组长:于新杰  见长生  李金强  刘长新

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小组:于新杰为组长,张进奎、张曙光为副组长;

实训工作疫情防控小组:见长生为组长,王增杰为副组长;

部门人员疫情防控小组:刘长新为组长,贾延年、崔亚南为副组长;

校办企业疫情防控小组:李金强为组长,李杰、王勇、

  郑荣兴、蒋玉杰为副组长。

三、防控措施

1、高度重视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执行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要认真记载并做好资料留存,按要求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报送。

2、人员排查

按学院要求持续做好每位工作人员假期流动、疫病接触等情况的排查统计,切实做到天天排查、动态排查、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按程序和规定上报,并督促落实隔离检查等管控措施。

在假期结束上班前,专门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凡是确诊的、疑似的、隔离和居家观察的、存在风险隐患的,以及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等存在一定风险的人员一律不得上班,确保上班人员不带病、不带险,严禁带病带险上班。

项目建设人员需向项目建设疫情防控负责人进行疫情防控申报,经排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工作,存在一定风险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实训基地。

对进入实训基地的所有人员严格落实疫情的排查和报告工作,疫情报告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对待,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违者将追究责任,具体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疫情信息上报工作。

3、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实训基地只开启B区和C区北侧出入口,严禁人员随意进入公共实训基地,对确因需要必须进入实训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要求所有进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严禁到允许区域范围以外活动。所有登记按学院要求上报。

对进入实训基地的项目建设施工人员由项目建设疫情防控负责人指派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检测和日常管理,留存每日检测资料。

对进入实训基地的实训师生由实训工作疫情防控负责人指派人员进行登记和日常管理,留存每日检测资料,学生按班级统一登记,每日由所属系部负责提供学生体温检测正常情况名单留存。

对进入实训基地的基地办部门工作人员由部门人员疫情防控负责人指派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检测,留存每日检测资料。

对进入实训基地2号厂房的人员由下属企业疫情防控负责人指派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检测和日常管理,留存每日检测资料。

4、防控监测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按学院要求,在学院安全工作处等部门体温检测等工作基础上,对所有进入实训基地的项目施工等外来人员、实训师生和基地办工作人员均要进行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防控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日常体温记录,如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人员后,应立即报告。

5、环境防疫

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和工作需要,要求学院后勤处定期对实训基地进行全面消毒,对人员较多的实训场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多频次定时实施清洁、消毒、通风等防疫处理,严防出现交叉感染,加大实训基地坏境卫生整治力度,营造安全、卫生的实训和办公环境。

四、工作防护

1、上班途中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用手接触眼、口、鼻等处。

2、入内工作

进入实训基地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工作,并到卫生间严格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入室办公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4、参加会议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5、下班路上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6、公务来访

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进入实训基地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方可进入。

7、传阅文件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8、电话消毒

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五、应急预案

1、信息报送、发布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疫情报告的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实训基地疫情防控负责人报告,不得延报,再按学院要求进行上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规范: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2、紧急行动预案

(1)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疫情信息。

(2)各疫情防控负责人做到每天疫情报告,没有疫情坚持零报告制度。

(3)开学前后严防输入性病例,一旦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患者,应立即报告,并遵照学院的要求做好后续防控工作。

(4)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上级单位和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5)严格执行实训基地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信息畅通。

  

  公共基地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