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录播、直播室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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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8-03  

录播、直播室是网培学院录制课堂教学实况的场所,该系统设备精度高,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录播、直播室资产设备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录播、直播室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录播、直播室是网培学院录制课堂教学、微课的专用场所,一般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凡是使用录播、直播室的教师须提前一周填写《录播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临时口头申请不予受理。

3、授课教师不得安装应用程序,不得更改任何设备的系统配置,拷贝的课件要提前进行病毒查杀,保证录播、直播系统的安全。

4、为保证录制效果,请参考授课教师注意事项(附件2),正式录课前请静音一切通讯设备,关闭门窗,拉上窗帘,打开照明灯光。

5、参加录播活动的学生要统一着装,听从教师安排,爱护录播、直播室设施。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准大声喧哗,严禁携带各种食物进入,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6、录课教师录制完成后请安排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录播、直播室清洁。

7、管理员平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保证录播、直播室的正常运行。定期(原则上每周)对录播、直播设备进行巡检,录播直播室使用完毕后关闭设备及电源,锁好门窗。禁止非专业人员移动定位摄像机,严禁随意更改设备的IP地址。

8、所有使用录播室的人员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因违反使用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河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网培学院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