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地办(实训中心)疫情防控时期复工复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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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16  

各部门:

为更好开展基地办(实训中心)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做好基地及周边区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学院党委统一要求,结合基地办工作实际,特制定了《基地办(实训中心)疫情防控时期复工复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位同志遵照执行。

 

公共基地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基地办(实训中心)疫情防控时期

复工复学管理办法

 

按照上级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基地办(实训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为了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基地建设及实训教学工作,确保实训中心安全有序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

实训中心党支部号召支部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按规定返校后要从学院重点工作出发,把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成立基地疫情防范组

基地疫情防范组对基地建设单位及实训师生进行定时及不定时的检查工作。对违反疫情防范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严格规范各项防疫工作。基地疫情防范组具体职能由基地运行准备保障组(实训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具体如下:

组  长:杜凤顺

副组长:见长生  于欣杰 

成  员:基地办(实训中心)全体

基地疫情防范组办公室设在实训管理部。

三、疫情防范工作措施

   基地办(实训中心)将从整体与细节上全方位考虑,切实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为基地建设及实训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1.时间安排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学院开学后,基地办(实训中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经学院同意后,积极协调后勤处,提前做好复工复学前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等各项准备工作。

2.场室管理

一是联系后勤处,配备消毒液、酒精等清洁消毒物品;二是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三是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四是针对公共接触区域,每天重点消毒;五是设置入口检测区、出口管理区;六是严格采用错峰施工,错位实训方式。

3.人员管理

基地办(实训中心)严格防控:一是严格执行疫情排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外出职工的生活状态和返校行程。二是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及实训教学人数,进入实训中心人员自行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不得入内。三是对进入实训中心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四、校外复工单位

1.校外复工单位复工必须出具“疫情防范承诺书”,内容包括:复工人员及其家属连续14天以上,在石家庄且无重点疫区居住旅行史,无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无发热等不良症状,没有与不明来历或重点疫区人员聚会聚餐等情况。

2.校外复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指定路线上下班,必须严格限定工作区域,不得擅自串岗、乱走。

3.在校内施工期间,校外复工单位人员用餐、离校,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校外复工单位必须建立每日消毒记录卡,做好每日环境、设备等消杀处理记录,随时备查。